某天我在光復南路某段的騎樓等朋友的時候,遇見這個bling bling阿伯。
他停好機車,到旁邊的50元便當店買便當,然後離去。他出現在我的生命只有五分鐘。在這五分鐘,我的視線完全無法離開他。已經是晚上,但是他整個人散發出耀眼的光芒,帽子、太陽眼鏡、項鍊、手錶、手鍊、戒指.....甚至拖鞋!都閃亮到令人睜不開眼睛。
尤其是那個鏡框貼滿水鑽的太陽眼鏡,令人驚豔!
他好厲害,我忍不住拿出我的相機,拜託他讓我拍張照。他人很nice,還把手上的戒指秀給我看。我稱讚他的拖鞋,他說:「這有什麼,不過是腳上穿的拖鞋啦!一雙兩萬而已。」
雖然我不太相信這bling bling拖鞋要價兩萬,但我還是很佩服他。
希望老了以後我也能擁有bling bling阿伯的精神與勇氣,永遠都要光鮮亮麗‧耀眼奪目。
他已經成為我的新偶像了!
回覆刪除如果你今天是電視台記者就可以坐一條新聞了~XD
回覆刪除我有在忠孝復興看過他(全場人都在看他)
回覆刪除妳真專業!!!!! 妳怎麼請他入境的???